誠品徵信社全台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

0800-012-268

LINE:@797knwum

一通電話,全省服務

全台唯一 律師見證 履約保證 讓您安心

通姦罪是什麼?如何成立通姦罪?侵害配偶權?

通姦罪
通姦罪

什麼?!通姦除罪化了?別擔心,您還可以…

外遇」一直來都是婚姻中相當常見的行為,面對配偶偷吃,不少人不再和過往相同選擇隱忍,而是勇敢的踏出捍衛自身權益,而徵信社一直都以「婚姻類型」作為最大宗的服務,幾乎每日都能接洽到各式詢問外遇蒐證、提告等相關問題,而不少委託人在諮詢外遇問題時都會緊張地詢問相似的問題,那就是現在沒有刑法通姦罪保障婚姻後,還有什麼方法可以給外遇的配偶以及第三者一個教訓?還是少了刑法就等於外遇無罪,對於婚姻忠誠的人都是傻瓜呢?

其實先不用如此擔憂,即便刑法通姦罪因違憲失效,台灣法律仍然有「民法」能保障你在婚姻中應有權益。

那就是 - 侵害配偶權

什麼是通姦罪?通姦罪的成因

捉姦在床,罪證確鑿,成立通姦罪。

侵害配偶權協議書下載

故事一,阿明與小美是一對夫妻,阿明卻與另一名女性小春發生了性行為,兩人被小美請來的徵信社人員與警察捉姦在床,獲得了現場兩人衣衫不整的照片與含有DNA的保險套與衛生紙,告上法庭後罪證確鑿,成立通姦罪。

※依照故事一,我們統整出幾個重點:

一、提告方與被告方其中一人必須是夫妻。二、阿明做為丈夫,與小美之外的「異性」發生關係。三、發生了有「性器交合」的嫌疑。四、依照相片內容與DNA物證上面採集到之兩人體液。→確認性行為發生之事實,於是告成通姦。

結合以上,看以下法條內容,便可知構成通姦罪之基本要素:

依照通姦罪的法條:依據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通姦,乃是有配偶之人與配偶以外之異性,在雙方合意情形下發生姦淫行為。相姦,則是配偶以外之異性與有配偶之人,在雙方合意情形下發生姦淫行為。→小美為原告(元配),阿明為通姦方,小春為相姦方。

▲於是阿明與小春兩人被告通姦罪成立之後,會被怎樣的懲罰?

如上所述,依據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一般被判刑,至多不過六個月,而又依照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於是通姦罪通常都以罰金收場。

▲小美可要求多少賠償?

在法律中通姦罪之賠償沒有固定標準,法官會斟酌雙方的身分、財產、社會地位、學歷及加害程度,及綜合各種情形考量,核定適合的賠償金額。一般通常40~60萬不等,隨著上述之考慮因素而有所變動,社會地位越高、薪資越高,賠償就更高昂,以此類推。

▲今天如果小美不提告,美爸跟美媽氣不過去,可不可以幫忙提告?

不可以。通姦罪屬告訴乃論,依照第321條規定「對於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除了小美作為元配本人之外,其餘親屬一律不可提告。

▲小美告上法庭之後,想要原諒阿明,只告小春可以嗎?

可以。第239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也就是說依照通姦罪法條來看,一旦告了之後,小美可以撤回對阿明的告訴,但不能撤回對小春的,所以可以只告小春。

▲原諒阿明之後,小美後悔了,能不能再重告一次?

不可以。刑法第245條第二項明文規定:「第239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無論在事前事後,有了縱容跟寬恕的情形發生之後,皆不可再告訴。

▲小美知道阿明外遇後,遲遲沒有提告,半年之後才忍無可忍提告可以嗎?

不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意即通姦罪是從知悉犯人為何人時算起,六個月內可提告。

▲小美懷疑阿明外遇已經長達半年,最近一個月才確認外遇事實,可以提告嗎?

可以,上述所說之六個月內,是必須在告訴人(元配)有「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才開始計算,懷疑過程一律不計算在時限內。

▲阿明之後又跟小美之外的女性發生關係,可不可以再告?

可以。無論再次發生的對象是不是小春,只要不是小美,就能再告。原諒僅限於上一次,不包含此案之後發生的通姦行為。

通姦罪成立條件

離婚還能告通姦罪嗎?

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憤而提告。

離婚協議書範本下載

故事二,阿雄跟小莉是15年的夫妻,兩人有一個11歲的兒子跟7歲的女兒,日前跟小莉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兩人離婚。然而後來發現女兒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而是隔壁阿忠的,憤而提告。

※故事二有三個重點:

一、結婚15年。二、女兒7歲。三、兩人已經離婚。→阿雄為原告(前配偶),小莉為通姦方,阿忠為相姦方。

▲兩人已經離婚,阿雄還能告通姦罪嗎?

可以。證明對方是在兩人婚姻期間內發生外遇之事實,便可提告。

▲阿雄告了之後覺得不想跟小莉搞得太難看,畢竟還有兒子,所以只想告阿忠可以嗎?

不可以。依照刑法第239條之罪雖有「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的內容,但此時阿雄已經不是配偶,而是"前配偶"於是一旦撤回告訴,效力及於相姦人。也就是說阿雄一旦退回對小莉的告訴,阿忠的告訴也會一同退回了。

▲今天萬一是11歲的兒子不是阿雄親生骨肉,會有任何改變嗎?

會!如果是兒子,一切都告不成了。通姦罪不只有時限,更有追訴期,通姦行為若超過10年以上,則不能追溯而喪失提告權。兒子11歲意味著通姦行為已超過十年,即使是近六個月內才知道的真相,也無法提告。

離婚還能告通姦罪嗎?

通姦罪為何難以告成?

通姦罪為何難以告成?

故事三,阿傑跟小安是夫妻,小安發現阿傑手機裡面和其他女人小珍的曖昧對話,內容大致是:親愛的你今天也很厲害、寶貝你今天水很多、妳比我之前遇過的都緊、每天都想跟你做愛等等,讓小安生氣不已,告他們通姦罪,但阿傑跟小珍先是說兩人只是打嘴砲後來改口說只有口交沒有做其他的,最終獲不起訴。

※故事三的三個重點:

一、曖昧對話。二、口交。三、不起訴

▲曖昧對話不能構成證據?

幾乎不行。通姦罪必須要有對方「性器結合之實」的證據才能定案,若只有對話很難能夠讓法官完全信服。

▲即使阿傑跟小珍承認「口交」也不行?

對。性器結合之定義是生殖器的接合,口腔不算生殖器所以也無法以通姦罪定案。

▲通姦罪告不成,小安還能怎麼辦?

告民法之侵害配偶權,獲得民事賠償,無論是否有性器結合,兩人之間已經超出正常男女之交往行為,小安可向地方法院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一般依照對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等評估,可以獲得10~30萬不等之精神賠償。

曖昧對話、口交

鹹濕言論

故事四,阿新跟小淳是夫妻,一天阿新在觀看自己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老婆小淳跟好友阿章兩人被錄下了許多不堪的鹹濕言論,諸如:再深一點、頂到了、老公好棒用的我好爽、老婆這樣夠硬嗎、好爽等等,其中還夾帶呻吟與車椅碰撞的聲音,讓阿新自覺頭上綠的發光,於是將兩人告上法院,一審認為罪證不足,阿新再上訴二審,最終小淳跟阿章獲判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故事四的三個重點:

一、自己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二、鹹濕言論。三、呻吟與車椅碰撞的聲音。→阿新為原告(配偶),小淳為通姦方,阿章為相姦方。

▲若是在配偶或外遇對象的車子上裝錄音錄影取證可以嗎?

不可以。即使是配偶之間加裝密錄器、針孔監視器、GPS定位都涉嫌侵犯隱私,不可隨便使用,外遇對方家裡更是有可能會被反告違法侵入住居罪,別為了搜不確定的證據讓自己吃上一定的罪責。

▲鹹濕言論能夠定罪?

其實還是很難定罪,但依照此次故事中的言論以及錄音能夠表達當場之語氣,依照各法官之自由心證會有不同結果。

▲呻吟與車椅碰撞的聲音可做為證據?

可以。雖依照各法官之判定為準,但曾有過真實案例,法官認為呻吟聲、親吻聲、車椅碰撞搖晃聲,皆能證明有性器結合之實,所以判定有罪。

車子上裝錄音錄影取證

同性伴侶出軌能否構成通姦罪

故事五,小潘跟小琪是一對女同性伴侶,已經登記結婚,小潘卻和另一名女性小白開房,小琪知道後非常傷心,想要告對方通姦罪。

▲同性伴侶出軌能否構成通姦罪?

依照本故事之情況,不行。法務部研究認證「通姦」係指男女雙方合意而為姦淫行為,故此所謂與「人」通姦,應指異性而言,即指有配偶而與配偶以外之異性通姦,如係同性間之性行為,則不構成通姦罪。但如果其外遇對象為異性,便可告通姦。

▲同性之間之婚外性行為,能否構成通姦?

一般同性之間性交並非所謂的「生殖器相交」,如同上述故事三中一般男女之口交等等,同樣無法符合通姦罪之定義提告。

▲男女夫妻一方外遇同性,算通姦嗎?

不算。通姦罪指有配偶而與配偶以外之異性通姦,如係同性間之性行為,則不構成通姦罪。

▲告不成通姦,可以告民事賠償嗎?

依照本案之故事,理應可以,但因尚無實例可供參考,在此無法斷言。但如果是男女夫妻一方外遇同性,告不成通姦,可以走民事賠償。

同性伴侶出軌

從通姦故事看通姦除罪化

慘遭蒙騙,被判妨礙家庭罪。

故事六,小玲跟男友阿本交往了一年,沒想到有一天會收到法律傳單說她妨礙家庭,才知道原來阿本早就結婚,老婆小米拿著他們兩個的通姦證據告上了法庭,事後阿本獲得老婆小米原諒撤回告訴,最終只有小玲一人被判罪,繳交易科罰金。

故事中的小玲,雖然她介入他人婚姻是事實,但其實她根本不知曉此事,一心只以為交了一個男朋友而已。而作為明知自己已婚的阿本,觸犯法律還蒙騙小玲導致對方無意中犯法,之後卻獲得老婆原諒撤回對他的告訴,最終全然無事。

有許多的第三者或許真是明知故犯,但同時也有許多人遭到對象蒙騙,全然不知道自己犯法,而知法犯法的人卻可以全身而退,令人無奈。通姦罪的原意是保護「家庭生活或夫妻感情的圓滿」,然而依照許多真實情況來看,通姦罪成為了配偶報復第三者的工具,而不是單純為了維持家庭圓滿。加上通姦罪為刑法,而兩人之間婚姻契約的違反與否其實應當由兩人決定,而不是讓公權力介入,耗用公帑。

於是通姦除罪化的本意就是,取消刑法的妨害家庭罪,保留著民法的侵害配偶權等法律,決不是說除罪之後外遇就完全無罪,只是讓通姦徹底變成民法的範疇。

誠品徵信社將會對通姦罪之後續變更有持續且密切的關注,以求能給客戶帶來最新最完整的法律諮詢以及徵信服務。

外遇通姦和解書下載

被抓姦了怎麼辦

被抓姦了怎麼辦

什麼!原來我被你騙了

相信大家看到標題肯定是滿頭疑問,為何會探討被抓姦該怎麼辦?通常徵信社都是站在原配角度探討該如何抓姦?該如何找出外遇的證據?但鮮少有人想過假設今天「被抓姦了」該怎麼辦?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自保?畢竟,外遇背後的原因可能相當多,很多事情無法只單看表面亦有可能其實是被仙人跳也有可能,先撇除真正的感情外遇,現在就讓我們探討被抓姦時常出現的幾種狀況吧!

一、壓根不知道對方已有家庭
有些人也許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因為對方的刻意隱瞞,壓根不曉得對方有家庭便一頭栽入這段戀情,當然被抓姦時一定相當錯愕,根本不知道自己成為他人婚姻中的第三者,卻莫名被冠上通姦罪及妨害家庭的罪名。

二、仙人跳布局
相信仙人跳一詞大家都相當熟悉,很多人問真的會發生在現實生活中嗎?答案是有的且不少,許多詐騙集團利用交友軟體約了單身男女設局讓雙方發生關係再破門而入說要幫對方討公道,除非付錢不然要將照片外流等等。

我明白被抓到當下肯定都相當慌張,但請你務必靜下來,對方抓姦不代表會馬上提告,多數時候外遇抓姦是為了追求一個證據才能握有更多勝算與元配爭取以及為自己出一口氣,通常他們會利用手邊有的證據與你談判,要你簽下和解,並付出一大筆和解金,雖說若被抓姦勢必要先做好花錢消災的準備,但若你是無辜被冠上小三名義千萬不要因此害怕而簽名,請勇敢向外求助,無論是求助律師還是徵信社亦可,相信這些都比起你單獨一人面對更來得有效。

放心交給專業的誠品徵信,讓你化險為夷

徵信社百百家,請放心委託誠品徵信社,我們擁有豐富且多年經驗,無論是從外遇方角度處理案件抑或從原配方處理都相當熟練,了解該從何角度切入才能有效給予委託人最實質的幫助,協助您與配偶談判並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別再傻傻一個人面對,外遇抓姦案件拖越久對您越不利,且關於法律一事只要一個不注意就容易栽入他人手中無法翻身,交給專業的「誠品徵信」不必再擔心你只是孤軍奮戰,讓我們陪伴您戰勝這段難熬的時光,只要一通電話全台服務最安心,即刻撥打全天候免費諮詢專線0800-012-268讓業務專員給予您最實質的建議並進行後續的程序處理。

回首頁

誠品徵信社LINE

24小時專線